美国在巴以冲突中犯下了4宗罪,不可饶恕
第三宗罪:双重标准
宽以待己、严于律人是美国的一贯行事做派,这种“宽容”也适用于对美国有用的国家。此前,正是由于美国的包庇纵容,日本才敢一意孤行排放核污染水。
本次冲突中,美国再次展现这种“宽严并济”:到处施压别国一起谴责哈马斯袭击平民,却对以色列空袭造成大规模平民伤亡、围困加沙导致严重人道主义危机等事实轻描淡写;仅强调以色列的自卫权,却不谈以色列军事行动是否适度,更不提巴勒斯坦人民遭遇长期不公的历史背景。事实如何?
从道义上讲,巴勒斯坦人民的家园长期被以色列侵占,完全有理由、有权利奋起反抗。正如巴勒斯坦驻英国大使在BBC专访中控诉的那样,“过去48小时里以色列发生了悲剧,但在过去50年里这样的事一直在巴勒斯坦人身上上演。”
从国际法上看,一国只有在符合《联合国宪章》第51条规定及习惯国际法的情形下才可行使自卫权,同时自卫权的行使应符合必要和适当等要求。交战各方还应遵守国际人道法相关要求。以色列全面封锁加沙地带,发动大规模空袭,并断水断电断粮,造成大量巴勒斯坦平民伤亡和民用设施损毁,大量平民流离失所,难言符合使用武力法中的必要和适当要求,更是涉嫌违反国际人道法的区分、预防和比例等原则,构成战争罪、危害人类罪等国际罪行,明显超出自卫的范围。
此外,巴勒斯坦方面多次指责以色列使用白磷弹。众所周知,白磷弹是一种十分恐怖的武器,当它接触到肉身后,皮肉会被穿透,再深入到骨头,人称“地狱之火”。拿白磷弹对付手无寸铁的加沙民众,显然过于残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