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造核弹死路一条!这三道铁门你一道都踹不开
但有的老铁可能会说:法理有用吗?美国打伊拉克的时候也没见联合国授权啊。好,咱们就顺着这个往下说——这就到了第二道铁门。
第二道铁门:安理会这关,过得去吗?
很多人天真地以为,只要日本一宣布造核弹,联合国安理会立马开会,五常一投票,授权各国派兵把日本核设施炸了。
老铁们,这事儿要是这么简单,朝鲜早就被炸八百回了。
咱们先说历史。1981年以色列单方面空袭了伊拉克的奥西拉克核反应堆,结果是什么?安理会专门出台决议统一谴责以色列,认定单边动武违反国际法。你没看错,炸的是伊拉克的核设施,挨骂的是以色列。后来的海湾战争、利比亚行动,安理会授权的内容顶多是核查和制裁,从来没有过“授权直接空袭核设施”的先例。
换句话说,国际社会压根就没有“只要你搞核武器就直接炸你”的固定流程。想走安理会这条路?没门。
更大的问题在哪?在安理会五常的一票否决权。
美国是日本的军事同盟,美日安保条约在那儿摆着呢。一旦有人在安理会提出制裁日本、打击日本核设施的提案,美国会怎么做?直接一票否决。所有决议卡在安理会,连表决桌都上不去。
有人说那绕过安理会自己干呢?以色列能干,我为啥不能干?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