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场从未被批准的战争硬要打,谁能管管特朗普
三万亿美元的空白支票——特朗普对伊战争的宪政陷阱
一、一场从未被批准的战争
各位看官,咱们先看一个数字:18。这是截至7月22日,在美伊冲突中阵亡的美军人数。还有一组数字:375亿美元——这是五角大楼自己给出的战争成本估算,而且只算到9月30日。再来看一个更荒诞的:7月23日,美国众议院以214票对208票,通过了一项决议,要求特朗普把美军撤出与伊朗的敌对行动,除非国会作出明确授权。然而,就在同一日,参议院以47票对49票,直接否决了让同类决议进入全院表决的程序动议。
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众议院说"停",参议院连"要不要讨论"这个前置问题都给否了。而战争呢?照打不误。

这就引出了一个笔者今天要跟各位看官掰扯的核心问题——美国的战争权到底归谁?
美国宪法写得明明白白:宣战权归国会。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,可以指挥军队,但不能自己决定跟谁打仗。这就像一家公司,总经理可以指挥员工干活,但不能自己决定公司要不要跟另一家公司打官司——那是董事会的事。然而现实中呢?从2月28日美以联手对伊朗发动袭击开始,特朗普就把董事会晾在了一边,自己签了支票,然后问董事会"你们要不要追认一下"。
董事会说"不",可支票已经兑了。
二、程序性的"挡箭牌"
有看官可能要问了:国会不是通过决议了吗?为什么还在打?
这里头的门道深着呢。众议院通过的决议,叫"共同决议"——听着挺厉害,但实际上不具备法律约束力。白宫自己就说了,这项决议"不具有法律效力",而且警告说会"造成行动瘫痪"。翻译成大白话就是:你议员的嘴,管不了我总统的手。
而参议院那边更有意思。47票对49票否决的不是战争授权本身,而是"是否要把限制战争权力的决议提交全院讨论"。这话听着绕,但说白了就是:参议员们连公开发个言、亮个相的机会都不想给自己。因为他们心里清楚——如果真走到投票环节,投赞成票支持限制战争,会被共和党选民骂"叛徒";投反对票支持战争,又会被民主党选民骂"战争犯"。那最好的策略是什么?不让议案进入表决。这样谁都不用明确表态,战争却可以继续。
笔者管这叫"不粘锅式统治"——没人需要为战争负责,也没人需要为和平负责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