激辩!越南要把贩毒、强奸幼女从死刑名单划掉?
各位朋友,今天咱们聊一件看起来离我们有点远、但细想起来后背发凉的事。

越南国会最近在审议《刑法(修正案)》草案,准备把适用死刑的罪名从现在的10项,进一步砍到4项。砍到什么程度?连非法买卖毒品罪、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人罪,都要从死刑名单里拿掉。消息一出,越南国会内部直接吵翻了。有代表拍案而起:对罪犯讲人道,就是对遵纪守法的同胞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残忍。
这句话,够狠,也够准。
咱们先把话说在前头:死刑存废,不是一个简单的“文明不文明”的口号问题。它背后是国家安全、社会治理、执法能力、司法公正、受害者权益、跨国犯罪博弈的一整套账。谁要是把它简化成“废除死刑就是与国际接轨”,那不是天真,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。
越南这次改革,不是突然起意。1985年越南第一部统一刑法典,死刑罪名多达44项;1999年降到29项;2009年降到22项;2015年降到18项;2025年6月一次性取消8项,降到10项;现在又准备再取消6项,只留叛国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恐怖主义罪和非法生产毒品罪4项。从44到4,这个曲线确实很陡。越南官方说,这是司法改革、人权保障、国际刑事司法规则接轨的需要。听起来都很漂亮。
但问题来了:改革的方向可以讨论,改革的节奏可以研究,可有些口子一旦开了,后果不是开会能补回来的。贩毒和强奸未成年人,恰恰就是最不该轻易松口的两道底线。


